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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朝阳区规划艺术馆
日期:2017-01-25 来源: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北京市朝阳区规划艺术馆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部门情况
(一)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责
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朝编([2009]50号)《关于成立北京市朝阳区规划艺术馆的批复》(朝管[2009]4号),设立北京市朝阳区规划艺术馆机关。内设6科室,分别为综合办公室、文化传媒部、活动策划部、展陈技术部、文创研究室、运营保障部;无下属预算单位。本部门职责:负责本区建设成就的展示;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公示和意见征集工作;负责为本区学习教育活动提供场所;负责组织相关艺术交流和文化创意活动。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北京市朝阳区规划艺术馆部门行政编制0人,实际0人;事业编制16人,实际7人;聘用人员52人。
离退休人员0人,其中:离休0人,退休0人。
(三)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
负责本区建设成就的展示;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公示和意见征集工作;负责为本区学习教育活动提供场所;负责组织相关艺术交流和文化创意活动。
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2017年收入预算1047.61万元,比2016年1065.2170万元减少17.6070万元,下降1.65%其中:财政拨款1047.61万元,比2016年915.2170万元增加132.3930万元;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,与2016年持平;其他资金0万元,比2016年150万元减少150万元。
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(一)基本支出预算283.36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27.05%,比2016年404.47万元减少121.11万元,下降29.94%。
(二)项目支出预算764.25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72.95%,比2016年660.7470万元增加103.5030万元,增长15.66%。
四、部门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
(一)“三公经费”的单位范围
北京市朝阳区规划艺术馆部门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、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。
(二)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2017年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预算2.08万元,
1、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。2017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。
2、公务接待费。2017年预算数0.12万元,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。
3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。其中,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6预算持平;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.96万元,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。
五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
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规划艺术馆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.0万元,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.0万元,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。
六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。
七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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